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以投资珠宝项目为名,非法集资数千万元!
作者:    发布于:2023-03-29    文字:【】【】【

2014年3月27日,赵青(化名)成立某艺术品文化传播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并担任该公司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自注册成立以来,通过发放传单、讲座等宣传方式,以2万元、5万元、10万元价格向不特定人群销售蓝珀珠,承诺客户购买的珠宝将以回租的形式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形式还本返利,同时对外谎称公司的藏品升值幅度高,返利空间大,珠宝将拿到国外进行参展,会赚取大量参展费用,骗取客户信任。


近一年间,赵青骗取客户资金合计1856余万元。经鉴定,该公司销售的2万元的蓝珀珠宝价值200元,销售的5万元的蓝珀珠宝价值600元,销售的10万元的蓝珀珠宝价值3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赵青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1856余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判决赵青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0元;其全部违法所得继续追缴,按比例发还集资参与人。


来源:腾讯新闻客户端 

作者:天府太平(企鹅号)


脚注信息
版权所有 Copyright(C)2011-2012 四川省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
蜀ICP备140148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