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石寄卖起争执 法官调解化纠纷
俗话说“黄金有价玉无价”,玉石原料因品质差异较大,其价值也千差万别。近日,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五彩湾法庭审结一起要求返还寄卖玉石的案件。
该案的起因为穆某某将捡拾的玉石、陨石及其他石头若干块交由冯某某经营的玉石店寄卖,后双方产生纠纷,穆某某将玉石店起诉到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五彩湾法庭。
五彩湾法庭在立案时,发现本案标的物较为特殊,如果标的物灭失势必给案件的审理及执行增加很大的难度。为保护穆某某的合法权益,五彩湾法庭立即立案,并到玉石店送达起诉状、开庭传票,待穆某某到场后,现场进行调解。但由于冯某某情绪比较激动,难以开展调解工作。承办法官与冯某某耐心交谈,在冯某某同意对本案标的物予以现场取证后,用执法记录仪进行现场拍摄,从而保留了原始资料,为案件办理打下良好基础。
在案件开庭审理前,承办法官多次与冯某某电话联系,开展调解工作,但双方未达成调解意见。今年8月,承办法官再次对双方进行调解,并播放了现场录像,最终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冯某某返还穆某某寄卖的全部石头,并给付穆某某已卖出的石头价款2000元。为保证本案彻底化解,在休庭后,承办法官立即组织双方到玉石店进行了现场交付工作。至此,这起玉石寄卖纠纷案圆满化解。